日期:2021-07-21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401 来源:管理员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的委托,拟对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gdmzmm2021-cg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764462.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为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2019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表)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已报名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六、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购买磋商文件时委托代理人提供以下资料及报名表(见招标文件附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 7月20日起至2021年 7 月 24 日止(办公时间:0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7月30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茂名市站北五路三号如家酒店9楼开标室。
十、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7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茂名市站北五路三号如家酒店9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信息查询: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zgzhmz.com/)发布采购公告。
十三、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1年 7月20日至2021年7月22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油城九路5号
联系人: 许先生 联系电话:0668-2372337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双山五路19号401房
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电话:0668-2999338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电话:0668-2999338
十五、磋商保证金帐户:
开户人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茂名迎宾东支行
帐 号:7120 6388 9335
十六、采购代理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在投标截止日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投标截止前 3 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采购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0 日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磋商文件.pdf